惠普起訴多家台灣、香港墨水匣生產商

  • 2010-03-23

惠普起訴多家台灣、香港墨水匣生產商

惠普公司於35向美國加洲地方法院對台灣研能科技、麥普、香港PTC以及設在美國的Sinotime Technologies Inc提起訴訟,控告這些企業侵犯其墨水匣產品的專利。涉案的美國專利號為6,234,598; 6,409,053; 6,398,347; 6,481,8176,402,279,主要應用在 HP 27/28 HP 56/57等型號的墨水匣中。同時要求法院對侵權產品頒發禁止令,並要求三倍於損失的賠償以及其他金錢賠償。
 
惠普在訴訟書中稱,台灣研能科技不僅生產和銷售自己品牌的侵權產品,還以中性包裝形式或貼牌生產形式,將其產品和配件銷售給麥普和PTC等公司,麥普及PTC又將這些侵權產品銷往各地市場,包括美國。而Sinotime公司則被指在Amazon網站以“All Colors”之名銷售該侵權產品,並稱之為再生墨水匣
 
對於侵犯專利的指控,台灣研能回應道:「本公司所有產品均是自行研發、製造」。據悉,台灣研能目前擁有251項專利,同時還有213項專利正在審查中。而涉及惠普訴訟的香港企業PTC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則對惠普對其公司的指控表示意外。此外,PTC總經理張偉勝先生指出:「我們公司成立時間只有一兩年,公司經營的主要產品是鐳射列印耗材、OPC感光鼓、碳粉等。我們從來沒有在美國銷售過任何HP相容墨水匣產品,我們也無意生產任何相容墨水匣。至於我公司銷售的墨水匣產品主要以再生墨水匣為主。我認為惠普對我公司的誤解源於其調查員對通用耗材的不瞭解。麥普則聲明:「麥普科技與台灣研能科技並無業務往來,惠普所訴麥普科技向研能科技購買侵權產品的情況根本不存在。」
 
另外,惠普在起訴書中還宣稱麥普和研能改造了超過30萬個「從惠普在亞洲分部外泄的原裝打印頭」。惠普宣稱其於2006年及20073月發現該公司在亞洲的工廠發生產品非法外泄事件,此外,在20073月和9月,多批惠普原裝打印頭在從新加坡工廠運往馬來西亞裝配工廠的過程中曾遭到搶劫。惠普透露每個惠普原裝打印頭都有一個獨特的產品資訊記號FID。惠普稱,他們在Amazon網站購買的“Mipo”品牌惠普相容墨水匣的打印頭帶有這些記號。
 
針對惠普這一指控,麥普在書面聲明中說道:麥普科技是從事再生墨水匣生產銷售的專業廠家,並不從事任何墨水匣改造工作。惠普在訴訟中所提我司改造其產品零部件的說法無任何實事依據。對個別媒體對此發佈的誤導資訊,台灣研能公司發表書面說明:「本公司所有產品均是自行研發、製造,絕無如媒體所載有竊取惠普任何零件之情事」。而麥普對媒體所傳達的錯誤資訊表示反對。研能、麥普和PTC均表示已經在尋求法律協助並且會密切關注事件的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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